小组赛采用双循环赛制,即每两支球队之间都会进行主客场两场比赛。每个小组共有六轮比赛,每支球队需要与本小组的其它五支球队各踢两场比赛。每场比赛获胜的队伍将获得3分,平局则各得一分,输球队伍不得分。小组赛后,按照积分排名。前三名将晋级淘汰赛阶段。
一个联赛最多5支球队参加欧冠正赛;如果欧冠*通过国内联赛已获得小组赛的参赛资格,那么资格空缺将由欧洲排名第十一的联赛(奥地利)的*球队填补;如果欧联杯*通过国内联赛已获得小组赛的参赛资格,那么资格空缺将由欧洲排名第五的联赛(法国)第三的俱乐部递补。
要获得参加欧冠联赛的资格,主要需满足以下条件:联赛排名与名额分配:*联赛:欧足联积分排名前三甲的联赛获得4个参赛名额。中上游联赛:排名第4到第6的联赛获得3个参赛名额,排名第7到第15的联赛获得2个参赛名额,排名16位及以后的联赛只有1个参赛名额。
直接参加欧冠小组赛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欧战积分排名前四的联赛(包括西班牙、英格兰、意大利与德国)各自拥有4个名额;排名第五与第六的联赛(法国、俄罗斯)各2个名额;第七至第十的联赛(葡萄牙、比利时、乌克兰与土耳其)则各获得1个名额。第二,一个国家联赛最多可有5支球队进入欧冠正赛。
在直接参加欧冠联赛小组赛方面,欧战积分排名前四的联赛(如西班牙、英格兰、意大利和德国)各有4个名额;排名第五和第六的联赛(如法国和俄罗斯)各有2个名额;第七至第十的联赛(如葡萄牙、比利时、乌克兰和土耳其)各获得1个名额。值得一提的是,一个联赛最多可以有5支球队参加欧冠正赛。
俄)各有2个名额;排名第七至第十的联赛(葡、比、乌、土)则各自获得1个名额。值得注意的是,一个联赛最多允许5支球队参加欧冠正赛。如果欧冠*已经通过国内联赛获得小组赛参赛资格,那么该联赛的席位将由欧洲排名第十一的联赛(奥地利)的*球队递补。这一规则确保了欧冠比赛的竞争力和多样性。
值得注意的是,每个联赛最多只能有5支球队参加欧冠正赛。此外,如果欧冠*已通过国内联赛获得了小组赛的参赛资格,那么该联赛的名额将由欧洲排名第十一的联赛(即奥地利)的*球队递补。这一规则旨在确保欧冠赛事的竞争性和多样性。
1、欧洲足联在2007/08赛季的欧洲*联赛中,对参加的俱乐部制定了球员报名规则,主要分为两个名单:报名A名单和无名额限制的报名B名单。俱乐部需提交最多25名球员组成的报名A名单,而报名B名单则无名额限制。赛季中,未经俱乐部事先报名的球员不可代表参加*联赛。
2、欧冠的新规则如下:报名名单要求:每家俱乐部的25人欧冠报名名单中,至少要有7名“本土培养”球员。“本土培养”定义:“本土培养”球员指的是该球员在15岁到21岁期间,至少有三年在这一国家接受培养。例如,对于意大利的俱乐部如国际米兰,其“本土培养”球员至少需要在意大利接受过三年青训。
3、欧洲*联赛(欧冠)的参赛资格是由各国家联赛的排名和欧战积分决定的,排名靠前的联赛的前几名球队可以直接参加小组赛。 一名球员在一个赛季中不能代表两个不同的俱乐部参加欧冠。如果球员在赛季中途转会至另一支参加欧冠的俱乐部,他只能代表新俱乐部从淘汰赛阶段开始参赛。
4、参赛资格 欧冠参赛球队必须符合UEFA的财政公平原则和俱乐部许可证规定。参赛球队包括卫冕*、欧洲五大联赛前四名、欧洲联赛和欧洲国家联赛*,以及欧冠资格赛胜者等。小组赛 32支参赛球队分成8个小组进行循环比赛,每组4支球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