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去我国技术的独有性;影响技术的国际竞争能力;损害国家声誉、权益和对外关系。
党政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系统)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党政领导承担具体组织领导的责任;分管其他方面工作的领导,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要管到哪里,研究部署和检查考核业务,要同时对保密问题作出安排和检查考核。
其密级按主管部门确定的密级或国家科技保密规定执行;教育工作中涉及其他部门或行业的国家秘密事项,其密级按有关部门的保密范围确定;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何种密级的不明确事项,由教育部确定。
第一章“总则”是关于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若干基本规定,共七条。包括立法宗旨,国家秘密的定义,保密工作的方针,保密工作的管理体制,保密义务的设定以及奖励。
(一)、工作措施 信息的保密是所有员工基本的和重要的职责之一,是保证国家、组织利益的起码要求。
1、法律分析: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属于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已经依法公开或者无法控制知悉范围的。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公开的。
2、法律分析:符合不属于下面几项国家秘密: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事项。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或外交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3、不能擅自公开的以机关、单位为主体的那一部分事项。工作秘密根据起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部门解释,其含义应为:除国家秘密以外的,在公务活动中不得公开扩散的事项;一旦泄露会给本机关、单位的工作带来被动和损害。
4、保密事项范围没有明确规定但属于保密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1、法律主观: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 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
2、法律分析:国家保密期限: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明的制发日起算,不能标明制发日的国家秘密,自通知密级和保密期限之日起算。
3、一般情况下,秘密级文件保密期限最长是10年。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保密期限在1年及1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1年以内的,以月计。
4、秘密级不超过十年。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5、(1)绝密级文件保密期限为30年。(2)机密级文件保密期限为20年。(3)秘密级文件保密期限为10年。
6、文件保密期限最长可以确定为多少年文件保密期限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1)绝密级文件的保密期限不超过三十年;(2)机密级文件的保密期限不超过二十年;(3)秘密级文件的保密期限不超过十年。
1、(二)属于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三)已经依法公开或者无法控制知悉范围的;(四)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公开的。
2、临时或短期聘用人员工作内容一般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临聘人员就是临时聘用人员,临时聘用人员是指一个公司企业或单位因岗位或其他需要临时用人,就会聘请一些暂时性的职员,并双方签订临时劳动合同。
3、国家秘密和集团公司商业秘密。对外合作、交流、交易需要向对方提供信息的,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集团公司商业秘密),涉及上市公司的信息公开应不早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时间。
4、国家秘密的三个基本要素互相联系,缺一不可。什么是保密工作?保密工作是指按照我国《保密法》的规定,为保守国家秘密而进行的工作。
1、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范定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2、第一条为规范派生国家秘密定密(以下简称派生定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3、法律分析:《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是为了规范定密行为,加强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而制定的规定。
4、《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机关、单位确定国家秘密应当依据保密事项范围进行。保密事项范围没有明确规定但属于保密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