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宁汽车连撞九辆电瓶车,导致四个人死亡六个人受伤,想要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重点在开车司机本人。
1、*的原因就是肇事者本身的问题,还有另外一种可能,肇事者对于车并不是很熟悉,导致在发生意外情况下惊慌失措,不知如何是好,当然了,这也不能排除酒驾的可能,题目中也没有明确说到。
2、为什么有些人屡教不改呢,我们来看下原因。首先是驾驶无车牌车辆是违法行为,这些人还敢上路,说明法制意识淡薄。好多人总是不以为然,感觉交通事故离自己很远,就是无车牌也不会发生意外。
3、如果说生活中或者工作中做错一些小事,导致一些东西或产品没有按规定完成。这种道歉还是比较有用地,体现出当事人对自己的错误反省。并且这种错误有挽回的余地,而生命没有任何重来一说。
4、男子撞死4人当场给交警下跪道歉,据悉是车子失控导致事故发生。行车安全一直是广大车友要注意的事情,稍加差池可能就是几个家庭的不幸。在南宁一位4S店的店员驾驶无牌照新车,进行车辆试驾,结果发生车祸,导致4死6伤。
5、月24日我国广西南宁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这起交通事故导致4人死亡,6人受伤。根据警方调查,这俩小汽车是4S店的无牌新车,事发之时是在试车,由于车速不受控制而导致车子撞向了路边的9辆电动车等。
我觉得事故发生了道歉是起不到什么作用,不过肇事司机道歉说明他知道自己是造成事故深表歉意,也认识到自己的失误。
在南宁一位4S店的店员驾驶无牌照新车,进行车辆试驾,结果发生车祸,导致4死6伤。据悉这名驾驶员说当时正在试车,结果车辆失控发生了惨案。这名男子被控制后,给交警下跪道歉,旁边的人说你该给被撞家属道歉。
毕竟他所犯下的这些事情,真的是不可饶恕了。虽然可能并不是他故意的去做这些事情,但如果没有足够的驾驶经验,完全不可以去试驾。否则不仅仅会导致自己的身体受到伤害,也会伤害到这些非常无辜的人。
1、交通肇事罪是属于过失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本案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交通事故,因此肇事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年1月24日下午1:20左右,在南宁白沙大道星光立交桥附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这起交通事故是由于一辆小汽车车与多辆电动车相撞,该事故的发生导致4人死亡6人受伤。
3、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这件事情其实是发生在广西南宁白沙大道的一个辅道上面,一辆并没有上牌的汽车,先后跟行驶在道路上的9辆自行车发生了碰撞行为,最终导致了非常严重的后果,4人死亡,6人不同程度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