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明尼苏达12年,为波士顿夺得第17座总*,加内特的一生,注定被打上“流着绿色血液的狼王”烙印。所以英雄走到哪里都会是英雄,无论是在明尼苏达还是波士顿 他都给这两座城市的球迷留下了不可忘却的记忆。
我们都知道,篮球是一项团队运动,想要赢下比赛,必须全队打出流畅得配合,个人单打独斗很可能会在比赛中伤害到球队,而且肯定会被教练责骂。即使在NBA赛事里面,哪怕是*球员,也得需要队友配合,不然得话,遇到强悍得对手,想要赢下比赛会很艰难。
篮球是一项团队运动,胜利往往依赖于球队的整体表现,而非个别球星。NBA历史上,许多球队凭借出色的球星组合取得了巨大成功,比如乔丹、皮蓬和罗德曼的芝加哥公牛队,GDP组合的圣安东尼奥马刺队,以及库里、汤普森和格林的金州勇士队。 然而,除了这些广为人知的组合,还有一些球星之间的搭档可能鲜为人知。
篮球的确是一项集体运动,但在NBA 74年的历史中,也有过单核夺冠的案例。全队只有一个*核心,队友的贡献很小,几乎是靠自己打败对手。最起码是公认的三个单核*,这三年的FMVP含金量很高。
篮球是团体活动,只有齐心协力才能取得胜利。篮球运动是集体性的对抗运动,它以个人技术为基础,而其灵魂则是整体的配合和个体间的协调运作,各具特长的个体技术必须在整体配合中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因此,篮球运动与竞技体操等个人项目不同,任何个体的优势,都只能在群体之中由配合运作才能发挥和表现出来。
1、科比是现役球员中仅有的曾一场比赛出手40次以上的人,而且至少超过五次出手次数大于40,当然,算上造犯规的出手,他往往一场能出手50次以上,我之前说过科比是一个数据狂人,认为数据是鉴定一个球员伟大与否的最重要标准(当然大多数科蜜也是这样想的,这可真冤枉了比尔-拉塞尔和邓肯甚至是布鲁斯-鲍文这样的球员)。
2、年鹰郡事件,科比那时候要面对外界的各种谩骂,质疑,联盟和媒体的各种怀疑,放弃,阿迪达斯直接跟他解约,奥尼尔当面嘲讽,恩施禅师对他的愤怒,还有妻子因为这个事情导致第二个孩子的流产,科比那时太年轻。
3、不孝,*是科黑们针对此事件的最强“圣母”言论,但是纵观事件始末,这种所谓的“门当户对”婚姻在如今的中国都行不通了,在西方世界自然更加为人唾弃,科比父母逼婚事件是所有一切衍生剧情的导火索。而作为子女,在经济上支持父母是情理之中,但是父母若是无度纵欲,同样与道义不符。
4、”——尼采【孤傲,科比无需认同与理解】在黑科比的人中,99%不是因为篮球的原因。而是因为他的态度——他看起来傲慢自私,觉得自己比任何人都要出色。如果从球技角度考虑,大部分科黑并不否认科比无与伦比的得分技巧,招致他们反感的是他的桀骜不驯和恣意妄为,或许还有他那令人嫉妒的成就。
5、这是典型数字主义,巧合的是,科比本人就是一个狂热的个人数字主义者,而且还是个伪善、自私、狭隘、狂傲、贪婪、目无尊长之人。科蜜们要骂了,好,待我一一道来。 科比在高中时就被指出经常故意使自己球队落后,最后时间出来逞英雄,置球队胜负于不顾的斑斑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