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定义上说,地理标志是表明某一种商品来源于一成员方地域内或此地理内的一地区,并且该产品的特定品质、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存在关联的标志。地理标志与证明商标有很多相同之处,但两者实际上是不同的法律概念。
法律分析:申请地理标志商标的流程:申请地理标志商标可以以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形式进行申请,申请流程和普通商标一样,由申请人或代理人向商标局递交商标注册申请。
法律分析: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提出;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发布公告,生产者按专用标志有关规定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申请递交:一旦通过预审,可以正式递交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申请。申请人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文件,包括商标名称、地理来源区域、商品或服务描述等。商标审查:地理标志商标申请将进行商标审查。审查过程中,商标局或相关机构会评估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对地理标志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法律分析: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也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相关条件进行推荐。
地理标志商标申请费用: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注册商标需要支付270元申请费用;商标注册的时间是4-8个月左右,正常一个工作日会下发受理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七条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含县级)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和企业提出,由申请人负责准备有关的申请资料。申请人为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可成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地理标志保护相关工作。
1、商标法对地理标志的保护 ①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起到了间接保护地理标志的作用。②根据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4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地理标志可注册为证明商标而受到保护。这是第一次在商标法律制度中确定了地理标志的法律地位。
2、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可以采取商标保护,可以在商标法中章节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地理标志;建立制度保护;转让限制等。
3、法律主观:商标法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是对于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对于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是继续有效。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条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4、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提出保护申请,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出口企业的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应当向本辖区内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提出;按地域提出的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和其他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应当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
5、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质量检验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必要时,国家质检总局将组织予以复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6、第七条 申请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的要求,对环境、生态、资源可能产生危害的产品,不予受理和保护。第二章 申请及受理第八条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和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